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其他選項
  • 最美博士許藍方
    最美博士許藍方 2021/03/04 03:48


    裁判字號:
   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 107 年審易字第 2011 號刑事判決
    裁判日期:
    民國 107 年 12 月 24 日
    裁判案由:
    傷害
   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刑事判決      107年度審易字第2011號
    公 訴 人 臺灣高雄地方檢察署檢察官
    被   告 陳宜斌


     
    上列被告因傷害案件,經檢察官提起公訴(107 年度偵字第0000
    0 號),本院判決如下:
    主 文
    本件公訴不受理。
    理 由
    一、公訴意旨略以:被告陳宜斌於民國107 年7 月22日18時10分
    許,在高雄市○○區○○○路000 號之果菜市場內,因停車
    問題與告訴人楊雅淳發生爭執,竟基於傷害之犯意,徒手拉
    扯告訴人並毆打告訴人之頭部,致告訴人受有頭部挫傷併輕
    度眩暈、肢體多處挫擦傷之傷害等情。因認被告涉犯刑法第
    277 條第1 項之傷害罪嫌等語。
    二、按告訴乃論之罪,告訴人於第一審辯論終結前,得撤回其告
    訴;又告訴經撤回者,法院應諭知不受理之判決,並得不經
    言詞辯論為之,刑事訴訟法第238 條第1 項、第303 條第3
    款及第307 條分別定有明文。
    三、本件被告因傷害案件,經檢察官提起公訴,認被告係犯刑法
    第277 條第1 項之傷害罪。依同法第287 條前段之規定,須
    告訴乃論。茲據告訴人於本院審理中,具狀聲請撤回其告訴
    ,有撤回告訴狀可參(詳本院卷第53頁),揆諸前開說明,
    爰不經言詞辯論,逕為諭知不受理之判決。
    據上論斷,應依刑事訴訟法第284 條之1 、第303 條第3 款、第
    307 條,判決如主文。
    中 華 民 國 107 年 12 月 24 日
    刑事第五庭 法 官 方百正
   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。
    如不服本判決應於收受判決後10日內向本院提出上訴書狀,並應
    敘述具體理由。其未敘述上訴理由者,應於上訴期間屆滿後20日
    內向本院補提理由書(均須按他造當事人之人數附繕本)「切勿逕
    送上級法院」。
    中 華 民 國 107 年 12 月 24 日
    書記官 李燕枝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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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A125864029法務部調查局
    A125864029法務部調查局 2021/05/25 19:19

    我是衛道人士(風紀股長),少上網才好保護眼睛,多看書本。
    我們夫妻是模範家庭。

  • 老子有錢丁威廷(Interaction Point)
    老子有錢丁威廷(Interaction Point) 2022/02/24 13:29

    《金剛經》中有「4句精華」,每天讀一遍,讓你看開很多事

    Demi Feb 23, 2019 佛門因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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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《金剛經》傳入中國後,
    自東晉到唐朝共有六個譯本,
    以鳩摩羅什所譯《金剛般若波羅蜜經》最為流行。

    唐玄奘譯本,
    《能斷金剛般若波羅蜜經》,
    為鳩摩羅什譯本的一個重要補充。
    其他譯本則流傳不廣。

    《金剛經》通篇討論的是空的智慧。
    一般認為前半部說眾生空,
    後半部說法空。

    金剛經,有 4 句精華,
    讀的越多越容易開悟!
    金剛經,是鳩摩羅什翻譯的一部,
    佛教重要經典,
    金剛經全經共三十二品,
    整部經書只有幾千字,
    而這幾千個文字中,
    卻有太多名句,
    可破迷開悟。


    而金剛經上說:
    任何一切的財富以及身命佈施,
    都不及受持金剛經中,
    四句偈的功德之大,
    那到底是那四句偈,
    有如此大的功德?
    在書中並沒有詳細指明。
    不過這四句話,
    如果大家可以經常去讀,
    去悟,也必然會功德無量。
    第一句:一切有為法,如夢幻泡影,如露亦如電,應作如是觀。

    這句話大概含義,
    是要告訴我們,
    一切世間法,
    各種生滅的現象,
    就好像夢幻一樣,
    如水泡一樣,
    如影像一樣,
    統統都是不真實的,
    容易破滅的,
    也就是無常的。

    又如早上的露水一樣,
    太陽一出來,
    也就消失了,
    這就好像我們的人生一樣,
    無常一到,
    人與露水一樣。
    如閃電一樣,
    剎那間就會消失不見,
    我們無法把握任何生滅的想像。
    所以佛要我們,
    不要去執著這些,
    如是就好。



    第二句:若以色見我,以音聲求我,是人行邪道,不能見如來。

    如來,
    也就是事物本來的樣子,
    也指佛、法性、自性等。
    如果以看到的形象,
    和聽到的聲音,並認為,
    如來是可以求到的,
    那是我們理解錯了,
    走了錯誤的路。

    佛不可求,不可見,
    如來,從未來過,也從未去過,
    你若認為,佛從世間外而來,
    那就錯了,
    如果認為佛會到世間外去,
    那也錯了,
    佛就在愛我們生活當中,
    人人都具足了佛性,
    沒有一尊佛,是在心外的,
    所以,學佛要向心內求,
    莫向心外求,
    因為身外無佛。
    第三句:應無所住而生其心。

    禪宗六祖慧能,正是聽到這一句話,
    才開悟的,
    金剛經上說,
    一切諸佛菩薩,
    皆從此經出,可見,
    金剛經,卻是一部,
    值得反覆去讀誦的上等妙經。


    既然六祖聽聞這一句,
    便言下大悟,可見這一句,
    也必然是金剛經的精華所在,
    這句話,大概含義,
    是要我們做到,
    無住、無相、無念。
    只有無所住,
    才能見到自性。

    金剛經告訴我們,
    不可以執著我相、人相、眾生相、壽者相,
    只要離一切相,
    也就做到了無住,
    不執著任何一念,一事,一物。
    所以金剛經又說:
    離一切諸相,即名諸佛。

    第四句:凡有所相皆是虛妄,若見諸相非相,即見如來。

    這句話,與人行邪道,
    不能見如來剛好相對,
    若著了相,把看到的,聽到的,
    認為是真實的,就無法見到,
    事物本來的真相,只有見到,
    諸相非相,才能見到如來。

    諸相非相,是告訴我們,
    一切相,都不是我們看到的樣子,
    這些會變化的現象,都不知真實的,
    而是虛妄不實的,
    如果我們可以透過現象,
    看到事物的本質,
    也就能見到,
    事物本來的樣子了,
    這個樣子就是如來。

  • 陳樹菊(Interaction Point)
    陳樹菊(Interaction Point) 2022/02/25 14:53

    我授權給大家趕快補習:
    凝聚態物理學場論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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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新上傳:
2017/10/1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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